金融及资本运作业务部协助客户处理与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相关的法律事务,主要包括:
(一)代理金融争议案件
1、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表其通过催收、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依法收回逾期贷款及清理其它债权、债务;
2、承办与信用卡、信用证、融资租赁及其纠纷以及保险与保险理赔及其纠纷、信贷合同(同业拆借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担保贷款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和混合担保)纠纷、票据纠纷、信托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存单纠纷等金融业务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二)担任金融机构常年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1、审查、草拟各种资金拆借、贷款、信托合同;
2、就日常信贷业务或特定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它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建议书;
3、审查或草拟法律文件;
4、协助银行对贷款企事业进行资信调查、评估;
5、参与商务谈判;
6、办理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作为指定律师机构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法律服务
1、协助银行对发展商及其开发物业进行审查,参与其与发展商之间合作协议的谈判及文件起草;
2、协助银行对借款人(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贷款合同;
3、进行相关程序的律师见证;
4、代表银行向政府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
(四)参与资本市场运作
1、投资法律环境分析;
2、投资项目的策划与谈判;
3、投资协议及与投资相关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4、相关权利设定、变更、消灭所需文件的起草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