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控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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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理及内部纠纷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6-04-11
一、企业治理业务

       1.公司治理
委托人:发起人、股东、公司机关、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内容:通过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公司四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建立、完善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受信义务及责任体系;协助高哦纳斯建立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协助召集、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公司决议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公司决议不存在确认纠纷)、公司派生诉讼(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等);帮助公司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其他有关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合法、高效运行的法律业务。

  1. 独立董事业务
委托人: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
工作内容:接受聘任担任委托人独立董事,或协助委托人建立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委托人章程、拟定/修订委托人独立董事提名/聘任方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酬计划、工作经费方案等;参与独立董事选举并起草聘任协议,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举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乎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职责履行、责任承担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二、企业争议处理业务

  1. 公司诉讼
  2. 公司僵局处理
  3. 合伙协议纠纷处理

电话:0311-67909088 传真电话:0311-67909188 Email:sjhy-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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