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业务部主要提供以下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与国家赔偿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民事诉讼法律事务(含商事仲裁)
1、代理个人合伙、企业联营纠纷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或仲裁;
2、为企业确权与侵权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3、为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4、为商标、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它科技成果侵权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5、为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6、为离婚、继承、收养等涉及人身关系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的法律服务;
7、为房产确权、侵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8、为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二)刑事诉讼法律事务
1、在刑事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了解涉嫌罪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其他变更强制措施等;
2、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等方式,了解案情并就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提出相应的代理意见和建议;
3、在刑事审判阶段,依法为被告人辩护,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提供刑事诉讼代理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1、代理行政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2、代理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提起复议申诉等。
(四)依照《国家赔偿法》进行的法律事务
1、代理民事相对人因民事诉讼程序错误引发的国家赔偿法律事务;
2、代理刑事相对人因刑事诉讼程序错误引发的国家赔偿法律事务;
3、代理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诉讼程序及行政执法过错而引发的国家行政赔偿法律事务。